第六重居所

第八章

第八章 理智神視

Chapter VIII. Intellectual Visions

論述好耶穌如何臨在於蒙受此類恩惠的靈魂——即智性神見——以及由此所帶來的諸般益處。

1. 基督時常臨近靈魂。2. 智性神見的例子。3. 起初令她苦惱。4. 她所受到的神見的效果。5. 此神見帶來謙遜。6. 對天主特殊的認識與愛。7. 當臨在消失時靈魂的孤寂。8. 如何辨別這些恩惠。9. 辨認的確實性。10. 不應引以自傲。11. 此神見很少出於欺騙。12. 如何與神師談論此事。

1. 姐妹們,為了讓你們更清楚地看到我所說的真實,並讓你們知道靈魂越進步,好耶穌就越靠近它,我應當告訴你們:當祂如此選擇時,靈魂無法從祂的臨在中脫離。這從天主陛下以奇妙的顯現與神見與我們交流、彰顯祂之愛的方式上,清楚地顯示出來。若祂悅意助我,我要把這些描述給你們聽,使你們若蒙賜予這些恩惠中的任何一種,不至於感到恐慌。縱然我們自己不曾領受,也應熱切地感謝祂如此與受造物交流——只須看到祂的威嚴與能力是何等超越。

2. 例如,一個人絲毫沒有預料到會有這樣的恩惠,也從未以為自己配得上,卻意識到耶穌基督就在她身旁,雖然無論以肉眼還是靈魂的眼睛都看不到祂。345這稱為智性神見;我也說不清為何有這名稱。我認識一個人,天主賜予了她這個恩惠,以及其後我將描述的另一些恩惠。起初她深感苦惱,因為無法理解:她什麼也看不到,卻如此確信耶穌基督以某種方式顯示自己,以致她無法懷疑這是某種神見,無論它是否出於天主。它帶來的強大效果是強力的印證,說明出於天主;然而她仍感到惶恐,因為她從未聽說過智性神見,也不知道有這樣的事。儘管如此,她確信主的臨在,346祂也以我所描述的方式多次對她說話。在此恩惠之前,她曾聽到有話語說出,卻不知道是誰在說。

3. 這神見讓她感到恐慌,它與想像性神見不同——不是很快消逝,而是持續好幾天,有時甚至超過一年。她極度焦慮地去找神師,347神師問她:若什麼也看不到,她如何知道主在她近旁?又要她描述祂的樣貌。她說她辦不到,也看不到祂的面容,也說不出比已說的更多,只是確信那確實是祂在對她說話,不是她想像力的把戲。儘管人們一再告誡她警惕這神見,她通常還是無法不相信它,尤其是當她聽到那些話:「是我,不要怕。」348

4. 這話帶來的效果如此強大,使她在那一刻無法懷疑其真實性。她深感鼓舞,為有如此好的伴侶而喜悅;她發現,這恩惠大大幫助她時時保持對天主的記念,並極其謹慎地不在任何事上使那位似乎時刻在她身旁、注視著她的主不悅。無論何時她渴望在祈禱中或其他時候向天主陛下說話,祂似乎如此接近,以致不可能聽不到她;然而祂並非每次她希望時都對她說話,而是在意想不到的時刻、在有需要時才說。她清楚地感知祂在她右邊,雖然不是以我們通常感知一個人在身旁的方式,而是以一種更微妙、難以描述的方式。然而這臨在是完全明確、確實的,實際上遠比其他人通常的臨在更是如此——那種臨在我們可能受欺騙;這種則不然,因為它帶來了恩惠與靈性效果,不可能來自憂鬱症。魔鬼也無法以此方式讓靈魂充滿平安、持續渴望取悅天主、以及對一切不引向祂之事物的徹底輕視。隨著時間推移,我的朋友確信這不是邪惡者的作為,因為主越來越清楚地向她顯示這一點。

5. 然而,我知道她時常深感驚慌,有時被困惑所淹沒,無法理解自己何以配得上如此崇高的恩惠。她與我的關係非常親密,349她靈魂中所發生的一切我都清楚,因此我的敘述是完全真實可靠的。這恩惠帶來一種壓倒性的自我卑微感與謙遜;若出於撒旦,則效果恰好相反。350這顯然是天主性的:任何人的努力都無法產生這樣的感受,也無人能以為這益處出於自己,而必須承認是天主之手所賜的禮物。

6. 雖然我相信前幾種恩惠中的一些更為崇高,然而這種恩惠帶來對天主特殊的認識;時常處於祂的同伴中所結出的,是對祂最溫柔的愛,而全心全意奉獻於祂服務的渴望,也比以往所描述的任何渴望更為熾熱。良知因持續感知祂的近在而大大淨化,雖然我們知道天主看見我們所做的一切,但本性使我們傾向於逐漸疏忽遺忘。在這裡這是不可能的,因為主使靈魂意識到祂就在近旁,以不斷向祂——那位靈魂所見或所感受在其旁的主——表達愛意,來預備靈魂領受所提到的其他恩惠。總之,這恩惠所帶來的益處,足以說明它是何等偉大珍貴。靈魂感謝主賜予了一個不配受的人,但這人絕不願以世上任何財富或喜樂來換取它。

7. 當主選擇撤回祂的臨在,靈魂在孤獨中竭盡一切努力設法使祂回來。這幫助不大,因為這恩惠隨祂的意願而來,非憑我們的努力。有時我們可能享有某位聖人的陪伴,351那也帶給我們莫大的益處。你們或許問我:若什麼也看不到,如何能知道是基督、還是祂最光榮的聖母、抑或是某位聖人?這個問題這樣的人無法回答,也不知道如何分辨,但事實是無可置疑的。當主說話時,認出祂似乎不難;然而奇妙的是,靈魂無需從某位聖人聽到一個字,便能認出是哪位聖人奉天主之命來作它的同伴與扶助者。

8. 還有其他靈性的事物是無法解釋的。我們無法掌握它們,正說明我們的本性多麼無能理解天主的崇高奧秘。蒙賜這些恩惠的人,應為天主的仁慈驚歎並讚美祂。由於這些特定的恩惠不是每個人都能領受的,凡領受的人都應高度珍視,並更熱切地努力服事天主——因為祂給了她如此特殊的扶助。因此,這樣的人並不因此更自以為高人一等,反而認為自己比世上任何人都更少服事祂;因為她對祂的虧欠比任何人都大,她所犯的任何過失都令她痛心刺骨——在這情形下,本就應該如此。

9. 當你們之中有人感受到所描述的這些效果,蒙主以這方式引領的,便可確信,她的情形既不是欺騙,也不是幻想。我相信魔鬼不可能製造出持續如此之久的錯覺,也無法如此顯著地裨益靈魂、或造成如此的內在平安。這不是他的習慣,就算他有意為之,如此邪惡的受造物也無法帶來這麼多的善;靈魂很快就會被自滿和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的念頭所遮蔽。心靈持續處於天主的臨在中、352將思緒專注於祂,這會激怒魔鬼,以致縱使他曾試過一次,也不會常常重複。天主對那些唯一努力是取悅天主陛下、願為祂的榮耀與光榮捨棄生命的靈魂,是太忠信了,不會允許魔鬼對她們擁有如此大的能力;祂很快就會揭露魔鬼的詭計。

10. 我的主張(一貫如此)是:若靈魂從這些天主恩惠中收穫所描述的效果,縱然天主撤回這些特殊的恩惠,天主陛下仍會讓一切轉為它的益處;就算祂有時允許魔鬼欺騙它,邪惡之靈也只會落得自取其辱。因此,如我對你們所說,女兒們,以這方式受引領的人不需要恐懼。有戒懼之心是好的,我們應當謹慎,不過於自信——因為若這些恩惠使你們變得鬆懈,那就說明它們並非來自天主,因為它們沒有留下我所描述的效果。起初最好在告解的保密下,向一位資格完備的神學家——因為那是我們必須從中得到光的源頭——或某位深有靈修的人說明自己的情況。若你的神師靈修不深,一位好的神學家就比他更合適;353最理想的是兼具兩者的人。354若他說這不過是幻想,不要因此感到不安;若果真如此,那對你的靈魂傷害或益處都不大。把自己委託給天主的威嚴,求祂不允許你被誤導。

11. 若他說魔鬼在欺騙你,那就更糟了——不過,若他見到了你身上所描述的效果,任何有學問的人都不會這樣說。縱使你的顧問這樣說,我知道,那位與你同在的主必定要安慰並安撫你,並會去到你的顧問那裡,賜給他光明,使他能轉而給你。355若這位神師雖有祈禱習慣,卻從未被天主以這方式引領,他會立刻感到驚慌並加以否定。因此我建議你選擇一位資格完備的神學家,若可能,也兼具靈修的人。院長應允許你這樣做,因為縱然她由於你的良善生活而確信你不會受欺騙,她有義務允許你就此與某人商談,以求彼此安心。與這些人商談之後,就安心吧;不要再為此事煩惱,因為有時並無任何理由恐懼,魔鬼卻激起如此過度的顧慮,使那人光是和神師就此談過一次都無法滿足——尤其若神師缺乏經驗、或膽怯、或要求她再來商談的話。

12. 如此,本應嚴守秘密的事便公開了,356這樣的人遭受迫害與折磨,發現本以為是自己秘密的事如今已人盡皆知。由此帶來許多苦楚,在這樣的時代裡,甚至可能波及整個修會。因此,我告誡所有院長,在這類事情上必須格外謹慎;也不應因有這樣的恩惠而認為某位修女比其他人更有德行。主引領每個人,是以祂認為最好的方式。這恩惠若善加使用,足以預備領受它的人成為天主的大僕人;然而有時主把它賜予最軟弱的靈魂,因此它本身既不應受高估,也不應受輕視。我們必須著眼於德行:最克己、最謙遜、最一心事奉天主的人,才是最聖潔的。然而,在公正的審判官按照每人的功過賞賜之前,我們永遠無法對這些事有十足的把握。到那時,我們會驚訝地發現,祂的判斷與這世界的判斷是多麼不同。願祂永受讚美。阿門。

註腳

345

《自傳》第二十七章 3、5。《神修報告》第七篇 26。

346

《自傳》第二十七章 7。

347

同上同處 4。胡安.德.普拉達諾斯神父當時是這位聖女的神師。

348

《自傳》第二十五章 22;第三十章 17。上文第六重居所第三章 5。《神修報告》第七篇 22。聖十字若望《攀登加爾默羅山》第二卷第三十一章 1。

349

事實上,二者為同一人。

350

《自傳》第十九章(開頭);第二十章 38。《全德之路》第三十六章 10。

351

《自傳》第二十九章 6。

352

《創世紀》十七 1:「Ambula coram me et esto perfectus.」(你應在我面前行走,行為完善。)

353

「偉大的士林神學家,若缺乏靈修,或完全沒有靈性事物的經驗,通常不是稱職的靈修神師——因為士林神學是理智的完善;神秘神學則是理智與意志的完善;因此,一位優秀的士林神學家可能是劣質的神秘神學家。然而在靈修上的困難、疑難之事,諮詢一位中等程度的靈修神學家,勝過諮詢一位靈修的無學之人。」(Schram,《神秘神學》第 483 節)

354

《自傳》第五章 6。

355

同上第二十五章 18 及以下。《全德之路》第四章 11;第五章 3。

356

《自傳》第二十三章 14–15。《神修報告》第七篇 1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