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重居所

第一章

第一章 敬畏天主

Chapter I. Fear of God

本章談我們在這流亡之地的生命毫無安穩可言;不論被擢升至何等高位,都該常懷敬畏而行。內含若干值得細思之處。

1. 第三重居所中的靈魂。 2. 此世的不安穩。 3. 我們仍有跌出恩寵的危險。 4. 聖女哀嘆自己過去的生活。 5. 聖母的庇佑。 6. 連修道人也須懷敬畏。 7. 聖女德蘭的痛悔。 8. 第三重居所之人的特質。 9. 福音中那位富有的少年人。 10. 祈禱中之所以枯燥。 11. 謙卑。 12. 不冷不熱。 13. 我們必須把一切都獻給天主。 14. 我們所欠的債。 15. 安慰與枯燥。

1. 至於那些靠天主的仁慈在前述交戰中得勝、堅持到底而走進第三重居所的人,除了「敬畏上主的人是有福的」86,我們還能對她們說什麼呢?想到我這人在這類事上素來遲鈍,能把這節經文譯成西班牙語、把意思說清楚,已是天主給我的不小恩惠。我們大可稱這些靈魂為有福的;就我們所知,只要她們不回頭,便走在通往救恩的安穩路上。姐妹們,妳們現在便明白:在先前的爭戰中得勝有多麼要緊;因為我深信,從此以後吾主必不停息地保守她們良心的安穩——這已是莫大的恩賞。

2. 我說「安穩」其實是說錯了,因為今生並無安穩可言。要明白:我這樣說時總含著一個前提——「除非她們不停下,繼續她們已起的路」。活在這世上,真是何等可憐!我們就像敵人就守在門口的人,連睡覺、吃飯都不敢卸下兵器,時時提防仇敵從牆上某處缺口攻入城堡。我的主啊,我的一切!祢怎能要我們珍惜這如此悲慘的存在呢?若不是還盼望能為祢的緣故失去它、或將它全心獻給祢服事——尤其因為我們知道祢願我們活著——我們不可能不一直渴望、不停懇求祢把我們帶離。既然如此,正如聖多默所說:「讓我們和祢一同去死吧!」87因為離開祢,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死亡——「永遠失去祢」這樣的恐懼始終縈繞著我們!

3. 因此我說,女兒們:我們該求吾主這份大恩,使我們有一天能與諸聖一同安然同居。一個唯一以取悅天主為樂的人,懷著上述的種種懼怕,又能享受什麼樂趣呢?要記得:許多聖人也曾像我們一樣有這種感受,且比我們熱切得多,卻仍跌入重罪;我們也無法擔保天主會再次伸手把我們從罪中扶起,賜下她們所行那等的補贖恩寵——這是格外殊勝的恩寵。88實話告訴妳們,女兒們,每次我想到這事——而我十分常想——便害怕得不知該怎麼寫下去,甚至不知該怎麼繼續活下去。女兒們,求至尊陛下住在我裡面吧;不然,像我這樣把生命虛度至此,還能感到什麼安穩?

4. 知道這一切,妳們不要難過。每當我提起這件事,常見妳們臉色一沉——妳們希望我過去也是一個很聖潔的人,這沒有錯,我自己也這樣盼望。但既然我因自己的過失把過去虛擲一空,又能怎麼辦呢?我也沒有資格抱怨天主未賜我所需的援助、好滿足妳們的願望。寫這些話時我不能不流淚、不能不深感羞愧,因為我看見自己竟在向有資格教我的人解說這些事。順命真是把何等艱難的任務交給了我!願天主使我為祂而做的這份工作,對妳們能有些許助益;也求妳們替我請求祂赦免我這份可悲的妄為。

5. 至尊陛下深知,我除了祂的仁慈別無倚靠。既然過去無從抹除,我便別無他法,只能投奔祂,並仰賴祂聖子與祂貞女之母的功勞——而我和妳們同樣穿著聖母的會衣,雖然我不配。我的女兒們,請讚美祂,因為祂使妳們真正成為聖母的女兒;既有這樣一位好母親,妳們便不必為我的惡行臉紅。要效法她;想想她該有多麼偉大、能有她為主保是多麼大的福分;幸好我的罪與壞品性,並未玷污我們聖會的光輝。

6. 然而我仍要給妳們一個警告:別因身為修女、且為這位母親的女兒,便過於自信。達味極為聖善,妳們卻知道撒羅滿後來變成什麼樣子。89所以,別倚仗自己的隱院生活、別倚仗自己的補贖、別倚仗自己不斷的祈禱與恆常的與主相通;也別倚仗自己已離了世界、視世俗之路為可懼。這些固然是好事,但正如前面說過,不足以除盡一切懼怕。因此,請默想並常常憶起這句話:「敬畏上主的人是有福的。」90

7. 我已記不起方才在說什麼,扯得太遠了。每次想到自己,我的心思便像折翼的鳥,飛不上去;這個題目暫且擱下。

8. 回到原來的話題:談談那些已進入第三重居所的靈魂。天主已賜給她們極大的恩寵——不算小——使她們度過了最初的種種艱難。靠祂的憐憫,我相信世上有許多這樣的人:她們極不願得罪至尊陛下,連小罪也避免;她們喜愛補贖,常在默想中度時;善用光陰,致力於對鄰人的愛德善工;言談舉止與穿戴皆有節度;治家者也治家有方。這實在值得追求,似無理由禁止她們進入末重居所;只要她們願意,吾主也不會不給——因為這正是領受祂一切恩寵的合宜傾向。

9. 耶穌啊!有誰能說自己不渴望這大福——尤其在度過主要的艱難之後?沒有,沒有人說得出口。人人嘴上都說渴望,可要讓上主完全主宰一個人的靈魂,光說是不夠的。猶太那位富有的青年也是如此:吾主告訴他若想成全該怎麼做,他光是聽聽是不夠的。91自從我開始談這幾重居所,這位青年便不時浮現我心,因為我們和他一模一樣。這往往就是我們在祈禱時感到極度枯燥的原因,雖然有時也另有別的成因。我這裡指的不是某些內在痛苦——許多虔誠的靈魂並非自身過錯,卻從中受到難以忍受的折磨;對這類考驗,吾主總會把人救出,且讓他們大得益處。我也把患憂鬱症及其他疾病的人排除在外。但無論這些或其他情況,我們都該把對天主的審斷放下,不去妄加論斷。

10. 我認為,這些枯燥多半源自我前面說的第一個原因。這類靈魂深知,沒有任何事能誘她們去犯罪(許多人連小罪都不肯故意犯),並且會善用自己的生命與財富。所以,當她們被擋在我們的國王面前之外,便難以耐受——她們自視為祂的臣屬,實際也確實是。地上的君王可有無數臣民,卻不是人人都能上殿。我的女兒們,那麼,進去吧,進到妳們的內心去;別只想著自己那些瑣碎的善工——那些連基督徒應盡的本份都還湊不齊。妳是天主的僕人,這已經足夠了;別什麼都想抓,到頭來反而一場空。92想想那些已進入天主聖容前的諸聖,就會看出他們與我們之間的差距有多大。

11. 別求妳們不配得的事;無論為天主做了多少,也別自以為配得諸聖的賞報——畢竟我們得罪過祂。啊,謙卑,謙卑!我說不上為什麼,但我總忍不住想:那些動輒抱怨枯燥的人,多半是這項德行有所不足。當然,我這裡並非指某些深重的內在痛苦——那種痛苦比缺乏熱情糟糕得多。

12. 姐妹們,讓我們試試自己,或者讓吾主來試試我們;祂自有妙法(儘管我們常裝作聽不懂祂的意思)。我們現在來談談這些「井然有序」的靈魂。想想她們為天主做了什麼,立刻就會明白:我們又有什麼資格去抱怨至尊陛下呢?當吾主告訴我們「成全的路該怎麼走」時,倘若我們像福音中的青年一樣轉身、憂悶離去,93天主又能怎麼辦?因為祂必照我們對祂的愛多寡,按比例賜予報酬。我的女兒們,這份愛不能只是我們想像中的東西;要用實際作為來證明。但也別以為吾主真的需要我們的什麼作為——祂這樣催逼我們,只是要我們把善心顯出來。94

13. 我們似乎以為:自願穿上會衣、為天主捨棄世物與一切所有,便算把該做的都做完了(儘管那些東西也許不過像聖伯多祿的漁網,95但對我們來說,那已是我們的一切)。這的確是極好的傾向;若我們繼續走在這條路上,連在內心都不再眷戀第一重居所那些爬蟲為伴,那麼,靠著在貧窮與超脫中堅持,必能得到我們所追求的一切。但要留意——這裡有一個前提:我們必須「視自己為無用的僕人」96,正如聖保祿(或基督本身)告訴我們的,並且不以為吾主有義務賜給我們什麼恩寵;反而要看清:我們從祂那裡領受得越多,便越深地欠祂的債。

14. 對這位如此慷慨的天主——祂為我們捨命、造了我們、賜我們存在——我們所能做的實在少得可憐;難道我們不該慶幸:能稍稍償還因祂「服侍」我們而生的那筆債務的一小部分,就已是莫大的福氣,又何必再向祂另求新的憐憫與恩寵?我不太想用「服侍」這個說法,可實情正是如此:祂在世時所做的,不過就是服侍我們罷了。

15. 我的女兒們,請好好咀嚼我說過的這些要點——雖然講得有些紛亂,因為我實在不知該如何說得更清楚。吾主會使妳們了悟,使妳們從枯燥中收成謙卑,而不是被魔鬼藉此攪起的不安所擾。我相信:只要存有真正的謙卑,即便天主從不賜下安慰,祂也會賜予一種平安與順服,使靈魂比那些有顯著熱情的人更喜樂。妳們讀過:這些安慰,神聖陛下常賜給最軟弱的靈魂;我想,他們也未必肯把這些安慰換成「在枯燥中事奉天主」之基督徒所擁有的那份堅毅——我們愛安慰勝過愛十字架!上主啊,祢知道一切真理,求祢這樣考驗我們,好讓我們真正認識自己。

註腳

86

《聖詠》111:1(拉丁通行本即 112:1):「Beatus vir qui timet Dominum.」(敬畏上主的人是有福的。)

87

《若望福音》11:16:「Eamus et nos ut moriamur cum eo.」(讓我們也去和祂一同死罷!)此處「聖多默」即多默宗徒。

88

這幾句話寫在頁邊空白處,是聖女德蘭親筆所加;某位審查者把它劃去,但路易斯.德萊翁神父在其下加註(一如他在別處所為):「此處無須劃除。」

89

聖女德蘭原文寫的是「撒羅滿」;格拉先神父將之改為「阿貝沙隆」,後來路易斯.德萊翁神父又恢復原文。

90

《聖詠》111:1(拉丁通行本即 112:1)。

91

《瑪竇福音》19:21。

92

一句俗諺,意近於「同時下太多手腳,反什麼都做不成」。

93

《馬爾谷福音》10:22。參《全德之路》第十七章第 5 節。

94

《靈心交流》第九篇第 15 節。

95

《瑪竇福音》4:20:「Relictis retibus secuti sunt eum.」(他們便立刻捨下漁網,跟隨了祂。)

96

《路加福音》17:10:「Servi inutiles sumus: quod debuimus facere fecimus.」(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我們不過做了我們應做的事。)